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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架构

       研究院由院长、执行院长、副院长、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构成。其中院长1名、执行院长1名、副院长2名;理事会设理事27名,其中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若干名。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,并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和顾问机构,院长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工作,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情况,日常工作由执行院长负责。

院长:陈清泰 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,原党组书记、副主任
执行院长:刘涛雄  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所长
副院长:周路明  深圳市科协原主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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